虚报注册资本,就摇身变为拥有千万注资的大公司,再伪造发货凭证诈骗他人100万元。昨从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获悉,这家“空壳公司”总经理戢某因合同诈骗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7年9月,戢某接手武汉帝力商贸有限公司。为“增强”公司实力,戢某找到武汉诺亚工商事务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龚某。在没有真实资金注入的情况下,使用虚假验资报告,将这家企业注册资本由101万元增加为1680万元,名称由武汉帝力商贸有限公司改为武汉金虵石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变为戢某。戢某担任公司总经理,占45%股份。戢某按所增资金额的0.6%,支付龚某代办费等11万余元。
去年3月20日,戢某以金虵石公司名义与上海宝钢小额站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从去年4月至9月,金虵石公司向上海宝钢小额站每月供应电煤2万吨左右。6天后,上海宝钢小额站依合同电汇30万元保证金到金虵石公司。同年4月11日,戢某将虚假的装船说明、船运发票等凭证电传给上海宝钢小额站,造成已运煤3000吨的假象,又骗取上海小额站购煤款70万元。
多次联系,上海宝钢小额站仍没收到货物,至此案发。据了解,龚某等3个中间人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均被判处6个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