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工商局下发开展2009年度企业年检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2010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对200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明确以危险品、食品及药品生产经营、公共服务、涉农、投资、担保、典当、小额贷款、矿山、房地产及其它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企业为重点对象。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下发开展2009年度企业年检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2010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对200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明确以危险品、食品及药品生产经营、公共服务、涉农、投资、担保、典当、小额贷款、矿山、房地产及其它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对其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执行前置行政许可规定情况、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要求各地继续采用网上预申报方式,提前确定年检申报备案及提交审计报告企业,继续推行年检审核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年检工作标准和业务操作规范,保证年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高效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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