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企业年检公告
杭工商萧企检公字(2010)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按照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本局定于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内外资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检范围
凡上年度12月31日前经本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都应参加2009年度企业年检。
二、年检委托
除下列企业由工商所接收年检材料报送分局年检外,委托辖区工商所年检:
1、各类外资企业(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提交书式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2、依法应当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企业;
3、年检年度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
4、分局认为需要上报年检的企业;
5、逾期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
三、年检申报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含分支机构)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根据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的范围,下列企业需要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7月1日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登记代理、动漫及衍生品经营、寄售企业;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公司;在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因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被登记机关查处的;年检机关在审查中发现疑点可要求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四、年检内容
(一) 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 生产经营情况;
(三) 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
(四)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事项。
五、年检方式
全面推行年检报告书电子交换的“网上年检”,鼓励企业通过信用建设达标和《企业数字证书》应用,进入免予审查的年检备案和免予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的电子签章提交的便捷程序。内资企业应当通过互联网登录萧山红盾信息网(网址:www.xsaic.gov.cn)或者杭州市工商局网站(网址:www.hzaic.gov.cn)、萧山中小企业服务网(网址:www.xsunion.com),点击“在线办理” 模块后,按照提示制作、检测、提交年检报告书;按照网上提交年检报告书给出的审查意见,办妥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书式年检材料报送分局或辖区工商所,办理年检备案,或者复核手续、年检核对。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zjaic.gov.cn)后,按照提示制作、检测、提交年检报告书。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委托辖区私营企业基层分会设立的年检服务窗口代理制作、检测、提交年检报告书。
六、法律责任
对未依法申报年检的企业,本局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联系电话
有关年检电子签章的操作事项,请咨询《企业数字证书》发行单位“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8234636;有关年检网上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分局信息办,联系电话:83899029;有关年检其他业务事项,请咨询分局业务科及辖区工商所,联系电话:分局:83899059 83899055;湘湖工商所:82300886;临浦所:82475546;开发区所:82832437;市郊所:82738756;城厢所:82624507;瓜沥所:82554817;商业城所:82720628;义盛所:82161043。
特此公告。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当天的《萧山日报》、本局机关公告栏和萧山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xsaic.gov.cn)上发布。
二0 一0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