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应遵循的规章和文件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号部令);
许可条件
申请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条件(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分为电信工程专业和通信铁塔专业):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二、从事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通信建设监理单位任职。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申请电信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当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或者经济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有3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工程工作经历;申请通信铁塔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工民建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
五、近3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
六、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
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一律通过网上(tc.miit.gov.cn)受理、审批。上传附件要求扫描原件,扫描复印件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申请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职称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受理单位有权对以上证书原件进行验证。
受理时限
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接受网上申报。
业务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相关资料下载 1、《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号部令) 2、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 3、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4、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5、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doc
结果查询 登陆以下网址进行查询:http://202.106.120.64/scp/generalquery/perinfo/listAllCert.jsp
联系方式
请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通信建设市场的同志联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通信建设管理处 电话:010-010-6820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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