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商局《关于开展2010年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杭工商商广[2010]55号)文件精神,今年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同时根据《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商标品牌建设进程,扩大建设成果,提高企业创牌积极性,萧山分局决定开展2010年度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及延续确定工作,现就市、区著名商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区企业在2008年7月1 日前获准注册并连续使用的商标,且符合市、区二级著名商标认定条件具体标准的,均可提出申请。市、区延续确认的商标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2010年5月10日前,由各工商所将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上报至分局综合监管科。
三、申报程序
(一)市著名商标申报程序:
1、新申请认定程序:已是萧山区著名商标且已进入杭州市著名商标培育库的商标注册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在杭州市工商局互联网站(网址http://www.hzaic.gov.cn)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申报数据后,填写领取或下载打印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制作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分局综合监管科,在分局初审同意推荐后,由分局汇总上报市局。
2、延续确认程序:由工商所根据应续评的杭州市著名商标名单(见附件2)通知辖区内的杭州市著名商标注册人。由杭州市著名商标注册人自愿提出延续确认的书面申请,在杭州市工商局互联网站(网址http://www.hzaic.gov.cn)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申报数据后,按照有关规定填写领取或下载打印的《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确认申请表》(见附件3),制作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分局综合监管科。申请人递交的续评申请材料经分局初审签署意见后,由分局汇总上报市局。
3、申报材料按杭州市工商局下发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证明材料制作及上报要求(2010))》进行制作(见附件4)。
(二)区著名商标申报程序:
萧山区著名商标新申请单位由已进入萧山区著名商标培育库商标的商标注册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网站(网址http://www.xsaic.gov.cn)下载《杭州市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见附件5),按有关规定填写表格,并通过萧山工商分局网站(网址http://www.xsaic.gov.cn)上传申请表格。打印《杭州市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制作书面证明材料上报至辖区工商所。各所初审同意推荐后,汇总上报分局。分局收到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由工商萧山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提出拟认定的商标,报萧山区商标商号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萧山区延续确认单位由各工商所根据应续评萧山区著名商标名单(见附件6)通知辖区内的萧山区著名商标注册人。申报程序、填写表格与新申请程序相同。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市、区著名商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制作成册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商标标识(5CMX4CM)图片电子文件一份。
2、申报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证明由本局统一向有关部门征求,企业不必自行向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申请认定质量和针对性,分局将组织市、区著名商标申请企业的培训,培训时间: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准时开始;会议地点:分局十二楼报告厅;参加会议人员:各工商所分管所长、商广线联络员,申请单位主要经办人一名;请各所做好会议通知、落实工作。其他不明事项可向本局综合监管科咨询,咨询电话:83899059、83899058。
附件:1、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2、萧山区应续评的杭州市著名商标名单
3、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确认申请表
4、杭州市著名商标证明材料制作要求及上报要求
5、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6、萧山区应续评的萧山区著名商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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