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新规定中将代理报检企业注册审批权由国家质检总局下放到各地直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同时,放宽了行业准入的门槛。
根据最新规定,原来要求的申请人的注册资金有人民币150万元以上,改为100万元以上,要求具有代理资质的《报检员资格证书》的拟任报检员由10名改为5名。同时,入行的企业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的区域范围由注册地扩大到在其注册登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这也就意味着,在萧山注册登记的企业的业务范围可以扩大到整个浙江地区(除宁波外)。即日起,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开始受理代理报检公司的注册申请。
新规定中还明确了申请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时所需要提交的8项申请材料,除“劳动合同”外,“社会保险登记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等社保材料已不需在申请时提交。
同时,新规定中还增加了《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4年的规定,并为保证与证书的有效期一致,对代理报检企业的代理报检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为4年。对代理报检企业监督管理的方式由一年一审改为每两年一次的例行审核,审核机构也由原来年审时的直属局调整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同时取消了过去对审核情况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要求。降低门槛的同时亦简便了办理的手续。
据悉,由于之前对于准入企业的条件要求较为苛刻,目前,在萧山开展代理报检业务的公司仅有6家,而在萧山当地注册办理业务的仅有1家,近乎于形成垄断的局面。
目前,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在办理出入境检验检验手续时,需要有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拥有报检员职业资格专业人员办理,而部分企业出于人力成本等多项因素的考虑,转而选择专业的代理公司,享受全套的一条龙服务。代理费用一般是依据进出口的批次算定,每次约为50-100元不等。“这样门槛放宽后,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家愿意投资这个细分市场。”有业内人士分析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