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6月2日,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长三角地区工商部门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在沪召开。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苏浙皖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长三角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随着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战略,苏浙皖沪四省市工商部门在各职能领域开展了全面合作,并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世博标志保护、世博公平交易执法、世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会议将在巩固四省市工商部门合作成果的基础上,在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联动协作机制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进一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和登记注册程序、完善登记注册信息交流制度、进一步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共享互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享吊销营业执照未及时办理注销企业和严重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信息,逐步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以及建立本地区技术经纪协作机制。
二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包括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等。今后,苏浙皖沪四省市工商部门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将及时通报具体情况,并启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三是继续加强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协作。包括加强线索管理、明确重点地区,加强法制宣传、联合防范预警,处理突发事件、加强直销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
四是继续加强商标保护和发展领域的合作。包括搭建综合性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商标侵权案件“就近投诉”、“委托协办”和“抄告反馈”制度,对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的重点保护商标和重点侵权案件及时组织查处,以及建立《长三角地区著名商标重点保护名录》、加强大型商标活动的合作等。
五是推动建立跨区域广告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今后,四省市工商部门将逐步统一广告监管标准,并通过个案通报、磋商机制,凡认定属违法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四省市工商部门应责令相应卫星电视频道统一停止发布,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加强违法广告个案查处协同互助,对本地区网站主办者在互联网上发布的违法广告,通过个案磋商机制,协商确定案件管辖权。
六是继续加强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建设。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监测信息互通、商品质量案件移送和协办、商品质量检验和确认配合等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以及在商品质量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重大、典型和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并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合作机制,加强“12315”平台合作,完善消费异地申诉举报优先受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