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特定领域的资质本应随着其自身实力的提升而提升。然而在浙江温州市,一些企业却靠着虚假增资等不正当方式骗取资质。《市场导报》记者日前获悉,随着相关案件的查处,这一业内潜规则得以披露。
【1000万可疑资金】
2010年4月初的一天,温州乐清市某建筑公司的人员来到乐成工商所申请企业年检。在同时,他提出因为营业执照有急用,要求工作人员当日完成年检。
这一反常的举动引起了该所执法人员的重视。在随即对公司的年检资料进行审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
第二天,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并现场控制住会计和出纳人员。经调阅全部账册及银行对账单后,发现该公司在2009年9月21日增资1000万注册资金,并于次日汇出后以“其他应收款”名义挂账。而公司在2009年9月、10月、11月中的三张现金收入记账凭证均无原始凭证,合计金额却正好为1000万元。
以上账面初步反映出公司涉嫌以假账为其股东抽逃注册资金作掩护。执法人员进一步发现,公司的现金日记账没有1000万元的收入。同时,该公司支付给某工商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异常得高,存在第三方为其垫付出资的可能性。
【作假意在承包资质】
在大量证据面前,公司负责人卢某终于承认,这次增资是为升资质需要,即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从三级升为二级。资金是向他人借来的,并在增资后第二天还给他人。
为了处理好账面,公司就虚构了三张记账凭证,掩盖抽逃注册资金的事实。另据了解,建筑公司所委托的代理机构还为其提供了三个中级职称,并因此收费1.5万元。
乐清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告诉《市场导报》记者,注册资本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保护债权人权益,我国实行了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此案中,涉案企业在增资并办理工商登记后次日,即抽走所增的全部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抽逃出资。工商机关将依法处以抽资额5%-15%的罚款。
【骗取资质并非个案】
无独有偶,温州某管业有限公司为了取得生产资质证书,采用了同样的手段。
2009年9月,该企业向温州市龙湾工商分局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企业便找到一家代理公司。双方约定:管业公司只需提供增资所需的申请材料,该代理公司全权代理此次增资,并提供所需的200万元增资款。
该代理公司在垫资之后,分别代办了温州某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和龙湾工商分局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后该代理公司以管业公司股东的名义抽回其垫付的200万元出资款并收取了1800元的代办费和1.12万元的垫资款利息。
然而上述操作最终暴露,龙湾工商分局目前已对涉案企业及该代理公司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