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09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全面展开,申报年检的企业日益增多,期间有许多企业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近日,南京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解答。
问题1:企业为何要参加年检以及年检的法定时间?
解答:根据《公司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法定企业年检时间。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都应参加2009年度企业年检。
问题2: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的企业应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解答: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黑名单”警示管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问题3:年检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解答:年检需报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
(一)、年检报告书。(二)、营业执照全部副本。(三)、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二表须加盖企业公章。(四)、审计报告。下列五类企业需要提交审计报告: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3.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4.从事验资、评估、企业登记代理公司;5.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五)、企业经营范围中有“许可经营项目”的,必须提交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六)、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年报表,已建党组织企业和未建党组织企业均应按“年报表”要求如实填报。(七)、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请见南京工商网的《企业年检须知》。
问题4:采取网上年检申报的企业,如何才算最终完成年检?
解答:网上申报年检材料方便了企业,但是,近日从企业进行网上年检申报的情况中发现,部分企业误以为通过“网上年检预核准”就算完成了企业年检。通过网上年检预核准的企业,请携带打印好的已通过预核准的年检报告书,按上述第四条的要求连同其他书式年检材料,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至企业登记机关,完成年检核准后,方可最终完成企业年检。逾期不办理最后核准手续的,视为逾期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