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市有关部门展开“三虚一逃”专项检查活动,对部分涉及“三虚一逃”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三虚一逃”是指公司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虚假证明文件、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及注册后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的总称。
“从查处的情况看,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两个问题最严重。”有关人士表示。
“三虚一逃”的情况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公司或股东采取隐蔽恶劣的手段进行“三虚一逃”;另一类则是为公司登记提供中介服务的资产评估、验资审计、登记代理机构及非法从事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在明知发起人或股东出资存在较大缺口的情况下,仍为其操作,采取有偿代垫验资款、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手段为其代理登记。
据介绍,“三虚一逃”的危害非常大,不少存在“三虚一逃”现象的公司,实际上就是空壳公司、皮包公司。简单来说,“三虚一逃”至少存在以下几个危害。
一是引发不公平竞争。有的公司利用“三虚一逃”,从表面看资金雄厚,在合同投标竞标、选择商业合作对象时获得不公平的优势,形成不公平竞争。
二是引发交易安全风险。有“三虚一逃”违法行为的公司,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会带来一系列的交易风险。比如这类公司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一旦它跟其他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会让合作方以及上下游相关企业产生损失。
三是容易产生经济诈骗案件。近年来因“空壳公司”引发的各类经济诈骗案件层出不穷。
四是股东之间易引发纠纷。比如有的股东实际出资、有的股东则虚假出资,容易导致股东之间发生争议,继而影响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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