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
环评文件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简称。
环评文件编制选取等级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建设规模、投资金额大小、投资主体、项目建设地点、建成后环境影响大小等分别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