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也是投资各方对投资企业承担责任的限额。而投资总额是一个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
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这与现在很多项目公司最低自有资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处。我国法律对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了严格规定,这主要通过投资总额的监管以达到以下几个作用:
第一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第二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自用设备的额度;第三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贷款的额度;第四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划分。第五也是最重要的目的是为防止注册资本过少,借款比例过大,风险分担不合理。
因此,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其实很重要,并非可随意填报,应该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之初即应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