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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注重“三性”监管着力打造规则型工商 |
发布时间:2011-1-21 阅读次数:11566 文章来源:萧山公司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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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分局深入贯彻“攻大奸、戒小过”的执法理念,顺应形势变化,转变监管思路,注重科学监管,突出刚柔并济,试行中性监管,着力打造“规则型”工商。 一是深化行政指导,开展柔性监管。“执法亦可如水”。在制定并出台了《桐庐分局行政指导及行政告诫工作细则》的基础上,分局结合日常工作,着力从三方面深化行政指导,营造和谐监管氛围。一是结合年检工作,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采取行政约谈、实地检查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发放行政告诫书,引起企业重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二是结合高检对出资行为追诉条款的修改,对即将逾期出资企业,发放行政指导书,明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解决方法和联系电话,规范企业出资行为。三是结合食品抽检结果,对食品批发户发放行政建议书,规范其食品经行为。一年来,共上门开展行政指导3000余次,发放行政告诫200多份,行政建议意见书27份。 二是强化经检办案,突出刚性监管。“执法更要如山”。2010年初,一外地酒水供应商反映,称桐庐的几家酒水销售企业为排挤其他同业竞争者、抢占市场、扩大销售额,在销售酒水过程中有向下级经销商、餐饮终端及服务员支付开瓶费、扣点等除所供酒水正常价款之外的费用的行为,涉嫌商业贿赂。尽管这几家酒水供应商均为该县酒水业龙头企业,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属商品采购环节中的“潜规则”,为规范酒水行业经营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该局顶住相关压力,深入酒水供应企业、宾馆饭店进行多方调查摸底,掌握了大量详实的违法证据,最后对涉案的五家酒水供应商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有效地整顿了市场竞争秩序。 三是借助多方力量,推行中性监管。今年上半年,桐庐出现了大量以老年人为听众,在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以举办保健知识讲座为名实施产品推销的活动,并致使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由于盲目购买遭受了重大损失。为此,分局高度重视,开展专题调研,从老年消费者、保健品经营者、监管部门和场地提供者四个环节入手,推行有刚有柔、刚柔并济的中性监管手段。一是借助《今日桐庐》、桐庐电视台、桐庐广播电台等媒体力量,以实际案例为蓝本,向老年消费者提出消费警示,提升科学消费意识;二是要求举办保健品集会推销的经营者事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所备案登记,并在桐庐辖区有注册登记的实体店,以便质量追究,推行事前柔性监管。三是要求场地提供者在出租时履行查验义务,并收取消费保证金,推行事中中性监管。四是消费纠纷发生后,举办者逃离的情况下,由场地提供者先行垫付赔偿,同时通过前期已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制度,形成部门合力,在事后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推行事后刚性执法监管。2010年初,经营者于某在桐庐新世纪影院举办“金鸥”降压手表推销讲座,当时在场的100余名老年人中有部分人在听讲课后购买了降压手表,在于某逃走的情况下,责令桐庐新世纪影院先行退付37440元手表款,有效的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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