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公告
(2011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本局定于2011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开展2010年度企业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均应参加2010年度企业年检。
二、参检方式:网上申报方式。其中,内资企业点击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网站(网址:www.xsaic.gov.cn)或者萧山中小企业服务网(网址:www.xsunion.com)或者杭州市工商局网站(网址:www.hzaic.gov.cn)中的“在线办理”栏目,外商投资企业点击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网址:www.zjaic.gov.cn)中的“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栏目,分别按照其中的提示在线申报年检。(注:外商投资企业若向外经贸等其他部门提交年检资料,须另行登录浙江省联合年检网站,网址:www.zjslhnj.gov.cn)。
同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部分内资企业,继续实行年检申报备案制。申报备案的企业参检可实现“全程无障碍,一次即通过”(有关的实施范围、办理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杭州市工商局网站“在线办理”栏目)。
三、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范围: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担保、拍卖、典当、寄售、资产评估、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经营活动的企业,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100万以上(含本数)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应当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它企业一般情况下可以免予提交审计报告。对于上述范围之外的其它企业,工商部门在年检工作中发现情况需要重点核查的,可以要求企业补充提交审计报告。
四、对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当天的《萧山日报》上发布。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
201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