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按照《萧山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申报和摘牌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全区各级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企业)所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活动,经各单位自评申报、部门考核推荐、区效能与行风监督员考评,区纠风办、效能办复查考核,拟评选下列单位为萧山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日期。从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共5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纠风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受理部门和受理电话。受理部门地址: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1楼2111室,邮编:311202;受理电话:82898404;电子邮箱:96178@xs.zj.cn。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
拟表彰的萧山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名单:
1、萧山区人民政府办事服务中心
2、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浦阳派出所
3、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户政科
4、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警大队城厢执勤中队
5、杭州市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6、杭州市萧山区公路管理处义蓬所
7、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临浦物价检查所
9、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10、杭州市萧山区地方税务局瓜沥税务分局
11、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义盛工商所
12、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戴村国土所
13、杭州市萧山跨湖桥遗址博物馆
14、萧山区浦阳江流域管理处
15、杭州市萧山区救助管理站
16、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城南营业所
17、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临浦司法所
18、杭州市萧山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19、杭州市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义蓬所
20、杭州市萧山区环境监测站
21、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
22、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市北派出所
2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瓜沥工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