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商标是在商品进入市场后,才被消费者认识,引起民企的重视后才申请注册的。
现实生活中,民营企业由于法律知识淡薄,商标不是被他人抢注,就是因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结果被驳回。
一些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地址搬迁或街名变更都未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导致注册商标因上述原因被注销。
有的民营企业出现了商标超时使用,不参加续展登记和转让登记,失去了商标权;甚至有的民营企业在合并和兼并中,只注重有形资产的评估,忽略了对商标价值的评估,没有把商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纳入企业的全面管理机制中,导致企业的各类商标被荒废。
目前,民营企业的一些注册商标被荒废或因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而失效,使具有价值或潜在价值的无形资产化为乌有,着实让人痛惜。
重视商标,也就是重视自己企业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