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公司注册网总结和完善一下,萧山区12月份萧山地税,国税发布的针对萧山中小企业、个体户税收补贴及减征政策,提供相应纳税标准。
萧山地税实行: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
萧山区对困难中小企业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
五缓是指允许困难中小企业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2年度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减是指集中减征困难中小企业1个月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工作在2011年12月份执行。
三补贴是指对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减征企业按省局的指导意见确定,具体是不属于(1)金融(包括保险、证券);(2)电力生产、供应;(3)电信;(4)煤炭石油开采、石油化工;(5)烟草加工批发;(6)房地产;(7)炼铁炼钢;(8)汽车、大型船舶制造;(9)铁路、航空运输;(10)水泥建材;(11)涉重金属等十一类行业的企业。
萧山国税实行:调整萧山区增值税起征点,个体户受惠。
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据测算,我区受益的个体工商户将超过18000户。据此预计,全区个体工商户今年后两月共将少缴450万元的增值税,2012年全年增值税政策受益将超4800万元。
萧山地税国税能够结合萧山地方经济特色,针对性地开展税收调研和管理服务,既要努力实现税收增长,又要积极扶持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