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开始,就碰到这样的案例,公司股东内部矛盾,部分股东或者原法人,不签字,避而不见等导致公司无法变更法定代表人,无法做股权变更或者转让等,公司应该怎么办?
举例如:某公司需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有3个股东甲、乙、丙,甲持有70%股份、乙20%、丙10%。现乙与甲有矛盾,避而不见,甲和丙都同意,召开了股东会,乙不参加,公司对通知乙开股东会做了律师鉴证,现公司到工商局要求变更,能否办理?
碰到这样的问题,我想不管是工商注册科的朋友也好,普通的公司的股东也好,很多会碰到这样棘手的问题。说实话,要真正切实的符合每个人的利益那是很难办到的。所以,我们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和综合做到尽量准确无误。
首先,我们要看最近一期的公司章程(上一期),看章程是不是规定了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就行? 其次,我们还要看,股东会程序是否合法?比如,例如是否在十五天前通知乙了之类的。
其他注意事项有以下这些:
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一定涉及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变动,查看一下新老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查看一下该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公司章程,重点看看法定代表人到底是有董事长,还是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三、公司法只规定涉及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总之,重点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当然,萧山公司注册网更希望一家公司的发展,符合每位股东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