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
个体工商户验照公告
杭工商萧个验公字(2011)第3号
本公告所列个体工商户(以下称“当事人”)均为上一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当参加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但当事人未在本年9月30日验照截止日前向辖区工商所申报验照。本局于本年10月8日在《萧山日报》上发布杭工商萧个验公字(2011)第2号《个体工商户验照公告》,责令尚未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辖区工商所补办验照,并告知逾期将依法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截止本年12月8日公告期满,当事人仍未向辖区工商所申报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违法事实,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局决定拟吊销其当事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如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萧山日报》辖区工商所公告栏和互联网萧山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xsaic.gov.cn)上发布;公告所列的个体工商户名单详见辖区工商所公告栏和互联网萧山红盾信息网。
二0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萧山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名单
萧山公司注册www.hz0571.net 请还未年检的个体户,尽快补办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