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某工商分局获悉,日前,温州某代理公司注册机构受委托代为办理营业执照,却与委托方合谋伪造登记材料,被瓯海工商分局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依法处罚一万元,而委托方郑某和张某也因情节严重,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据调查,当事人郑某和张某在淘宝网上开展经营活动,为了提高网店信誉度,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却苦于没有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此,郑某和张某便通过网上的广告,找到一家代理公司,委托其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事宜。
而该代理公司经理陈某虽然知道郑某和张某没有经营场所,无法登记营业执照,但仍想通过歪招赚钱。当时陈某正好收到一封关于提供企业注册地址的业务信,虽然明知道这种提供的企业注册地址都是虚假的,但陈某还是通过业务信上的电话联系了胡某。通过陈某牵线,张某支付4000元后,胡某提供了一份场所证明,并与胡某签订了“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而胡某则付给陈某500元的介绍费。陈某拿着这份虚假的场所证明和租赁协议及其他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却最终被工商部门查获。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住所是企业设立的具备条件,生产经营者应以正当、合法的程序取得市场主体资格,而不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