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企业自主创牌,引导企业争创“杭州市著名商标”,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杭州市工商局将积极开展2012年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延续确认工作。
申请人(商标注册人)可于2012年4月26日至5月31日期间向其住所所在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分局自愿提出认定和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申请,并进行申报。
申请人可从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领取《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填写《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连同《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申请报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工商分局。申请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可采用同样方式办理。详情见本网站业务公告栏《关于开展2012年度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