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规章和文件规定的登记前必须审批(指明确须凭相关手续登记)的范围是放在“许可项目”还是“一般项目”?
如:9座以下品牌汽车必须凭国家总局备案文件登记,放在“许可项目”还是“一般项目”?
争论观点:1、应该放在“一般项目”中。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才算前置,才可放在许可项目中; 2、应该放在“许可项目”中。理由:按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可以设置前置,但目前许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也设置了一些前置,登记中要么登记机关不执行、不作为前置对待,就不放在“许可项目”中。如登记机关执行了、作为前置要求企业去审批了,而且要求其必须凭审批手续登记,这应该按前置对待,既然是前置就应该放要“许可项目”中。
答复:取得许可证的,属于许可项目,备案、审批的按照一般经营项目,根据情况自行掌握,个人觉得有些事也不是绝对的!应该视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