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集团的条件。鼓励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从5个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从1亿元放宽到6000万元。
同时,建立全程指导员制度,落实专人负责“411”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和其他各地浙商创业创新重点项目涉及的所有工商事务,由专人负责主动与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全程代办员对接,做好跟踪联系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就工商审批事项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全程指导、优质服务”,积极帮助项目落地和达效。
解读:组建集团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规模经济,发挥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途径。为了鼓励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集团,浙江工商放宽集团公司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从5个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从1亿元放宽到6000万元。其中,属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还可以按照《关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工商企〔2011〕6号),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 3000万元。
为了帮助浙商创业创新重大项目落地,顺利完成工商登记等手续,浙江省工商局将在全省120余个工商登记机关设置省、市、县三级工商事务全程指导员,专门负责与政府全程代办员对接,做好“411” 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和其他各地浙商创业创新重点项目的跟踪联系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同时,就企业登记、广告审批、市场名称登记等工商审批事项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全程指导、优质服务”,积极帮助项目落地和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