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报道,税务顾问警告,在中国经营、但采用海外注册结构以尽可能降低在华税收的公司,应准备迎接中国税务机关更为严格的审查。
出于税务原因,目前有数以千计在中国开展主要业务的公司在海外注册。这些公司既包括国有产业巨擘,也包括小型外资投资工具。
不过,在研究了一系列由中央及省级机关发布的裁定和指导原则后,一些税务专家表示,随着中国各级政府采用国际标准来帮助提高税收收入,海外注册公司正受到空前严格的审查。
其结果是,数十家海外私人股本和对冲基金有可能面临数额更大的中国税单。中国一般对重组征收百分之十的资本利得税。
普华永道(PwC)表示,重庆、新疆和江西税务局近期分别作出的三项裁定,对外国投资者所用的海外特殊目的机构(SPV)具有重大意义。新疆税务机关裁定,一家在巴巴多斯注册的公司,应当就一宗在岸处置缴纳资本利得税,因为该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及其董事会成员以巴巴多斯这个加勒比海国家为总部,因而不能利用中国-巴巴多斯两国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这些裁定显示,即使是省级税务局也已开始提防税务体系可能遭到滥用。」普华永道大中华区税务部合伙人傅振煌(DannyPo)表示,普遍的主题是,中国税务实践正向国际靠近。
中国一些最大公司的海外股东,也可能需要由公司代扣股息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上月裁定,代扣百分之十的股息税,将适用于所有主要业务运营集中在中国、高级管理层主要以中国为总部的海外上市公司。
这些新规定的生效日期追溯到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税务专家们表示,该国一些最大公司将受到影响。
中海油、中国网通和联想都在数十家「红筹股」公司之列,即总部位于中国,但在海外注册和上市的公司。机构投资者将不得不做出特殊安排以试图避免缴税。代扣税不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