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常只给予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技术人员 1-2 年的多次入境签证和居留许可,出入境便利水平一直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比较关心的问题。黄林芝表示。新规定则放宽了出入境时限和人员范围,地区总部外籍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般外籍员工可以分别申请料理不超过 5 年、 3 年、 1 年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和不超过 5 年、 4 年、 3 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跨国公司对北京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小视。为鼓励跨国公司来京,近年来。市发改委昨日出台一系列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新规,其中包括提供开办资助、租房补助、出入境便利等。
北京便率先在全国公布了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规定 ” 从税收优惠、外汇管理、市场准入、人力资源、外商在京工作与生活等方面给予地区总部以优惠和便利。 早在 1999 年。
发展总部经济带动税收、消费、就业等等。大批国内外企业总部入驻,市发改委委员陈光明表示。可以提高北京的知名度,带动金融、安全、贸易、会计、法律、信息等现代服务业企业迅速发展,提升高端知识型服务业的比重 ”
京设立的具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性质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有 121 家,目前。多数为世界 500 强企业。经商务部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41 家,如日立、西门子、诺基亚、大众汽车、三星等。落户北京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主要集中在电子、通讯、机械领域,主要来自日本、美国和欧盟。
目前在北京外商投资企业中,据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数据统计。具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性质的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 1% 销售收入约占 23% 净利润占 32% 纳税额占 22% 上缴地方主要税收约占同口径全市税收比重的 4%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运营范围增加了进出口及国内分销、物流配送、服务外包等。同时门槛降低,根据新规。跨国公司境外母公司须在华累计实缴注册资本总额由 3000 万美元降至 1000 万美元。
这次新增了政府资助和奖励条款。市发改委国 外资 金利用处处长黄林芝表示, 1999 年的规定主要是税收优惠。政府资助与奖励主要体现在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开办资助、租房补助、自建或购房补助,对北京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地区总部和其主要负责人还可获得奖金。
将在 6 月出台的配套实施方法中规定。市商务委副主任束为虽然没有透露具体额度,补助与奖励的具体额度。但他表示北京的系列政策肯定是全国最优惠的政策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