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生意伙伴在 2008 年 12 月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衷心感谢叶先生给予我协助。因为客户的要求和考虑公司久远发展的需要, 注册公司 同时,也注册了消费税 ( GST Regist 自新 公司注册 后,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开发上面,加上公司到 3 月份为止尚未有销售收入,就忽视了申报消费税这一重要的事情,导致在 5 月初收到税务局因我没有按时申报消费税的罚款通知书。
一方面立即请兼职的财务人员帮公司做消费税的网上报税( E-file 一方面去税务局演讲和解释。幸运的遇到叶先生,耐心而认真地听我解释,完全是因为没有消费税相关的财务经验,才发生没有按时申报消费税的错误,并不是有意为之。而且,错误发生之后,尽最快的速度采取了弥补措施。
叶先生接受了解释,决定免除罚金,同时慎重而严肃地提醒我今后务必要按时申报消费税,不要再发生相同的错误,以免再受罚。此外,推荐我用 “ 财路 ” GIRO 来缴交消费税,可以节省一些财务费用,还复印了两份表格给我
并深深感受到一名公务员对我这样一家小企业的关心和帮助。新加坡政府的亲商政策真的百闻不如一见。
写这封短信是想表达对新加坡税务官员叶先生( Mr Yap Kong Huat 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