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连续对盐城市暑期家教市场进行了报道,对于该市教育培训市场的存在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的有关负责人。
“我们也接到不少市民的投诉,在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我们也依法处理了一些违规办学行为。 ”该处陈静副处长表示,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审批设立从事文化知识培训辅导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机构冠名、办学场所、师资、设备设施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设置标准。陈副处长强调:“‘盐城鹏城文化辅导中心’是经我局评估审批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但该单位在未经我局同意的情况下,在市区其他地方及有关县(市、区)和乡镇违规设点办学,在新闻媒体及社会上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我局已将其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据职社处刘广平处长介绍,民办教育多部门审批的现状也不利于正常工作的开展。目前,有关职业技能的培训是由劳动和保障部门审批和管理,文化知识的培训是由教育部门审批和管理,同时,因为家政服务这一块是由工商部门批准的公司办理,很多人也打这样的‘擦边球’,以设立家政公司的名义开办家教学习班。而且,不仅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可以审批,下属的各区的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也有审批权。因而,设立专门的民办教育的审批和管理机构也是解决市场混乱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取缔这些非法办学机构,单靠我们教育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要靠公安、工商、城管、物价、教育、劳动等众多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取得成效。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牵头,最好是政府出面,统筹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从严治理。”刘广平处长认为,健全教育方面法律、法规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对家教辅导机构的相关要求,因而,在这一块法律还显得很薄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