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依企业申请,办理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二、主要依据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
2、《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许可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浙食药监法[2006]26号);
3、 《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食药监械[2006]118号);
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扩权强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食药监法[2009]3号)。
三、申办条件
申报注销企业无立案和未完成处罚事项,无涉及企业质量纠纷、投诉事项。
四、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辖区局初审→报省局审核→公示→做出注销决定→公告。
萧山区辖区内企业按注册地址所在镇街,直接向本局各片区分管科队(
附件1)提出申请。
科队经办人员经核对资料后出具受理单,同时填写内部流转单。经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报省局受理大厅受理。
纸质材料要求:
1、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申请表(一式三份,
附件2);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本局网址:
http://www.xiaoshanfda.gov.cn/cn/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工人路1号,邮编311203;
受理部门电话:稽查大队82376380、食安科82662607、监管科82662603、传真8237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