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你已经被锁入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担任法定代表人,这是你的驳回通知书。”日前,萧山市民刘先生兴冲冲来到萧山办事服务中心,准备申请办理一家商贸公司,却被工商部门驳回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刘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无缘无故怎么就会列入黑名单呢?
工商干部登录全省经济户口系统,为刘先生进行了现场查询。原来,2008年底刘先生曾经创办过一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发现企业发展前景不好,就放弃了该企业。由于企业无人过问且未办理注销,于2009年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刘先生本人也因此进入了工商部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数据库。
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解释,刘先生追悔莫及:“早知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当时就是再忙,也会办好企业的注销手续了。”
据工商人员介绍,目前像刘先生这样因不参加企业年检,任由执照被吊销的并不在少数。仅在杭州,已有上万位自然人被上警示,其中绝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这些投资人以为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殊不知,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失去的仅是经营资格,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仍需对企业的债权债务履行清算义务,一旦有经济纠纷,其投资人仍要承担相应责任。
杭州市工商局企业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司法》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而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已经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联网,区域间的警示信息已经实现共享,只要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的不良记录,无论身处何地都一样会受到相关限制。
工商部门提醒,当企业即将退出市场时,一定要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履行清算义务,清算完毕后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