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公司程序一样的。
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需要准备的资料 1.总公司章程复印件3份 2.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3.国、地税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没有合一者,国、地税税务登记证要分别提供)复印件2份 4.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3份 5.营业执照副本(已通过07年年检)复印件5份 6.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1份盖章,2份不需盖章) 以上所需复印件均需清晰并且加盖总公司公章 7.地址证明:相关的产权证复印件或产权方盖公章执照副本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一寸照片两张 9.分公司负责人简历一份(18岁至今) 10.设立登记表 11.指定委托书3份,要求正反面打印,盖章不签字 12..名称核准通知书按照页码顺序正反面打印.
(1)要总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要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證明复印件;这个由总公司决议的。 这个包括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證,非广州户口要提供计生证明(超过49岁就不要了),还有相片,1寸2张,2寸4张。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