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公司注册网出招应对虚假出资
2009年8月12日《成都商报》报道,成都某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金某因涉嫌变造金融票证罪而被批捕。事情原委是这样的,某公司股东想要注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但注册资金不足,因而找到某会计师事务所的金某。金某答应提供注册资金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然后以事务所的名义转账至新公司的资本金账户并修改进账单以提供虚假验资报告。
因这家公司案发而牵出会计师事务所而被捕,这事怨不得别人,只能说金某太胆大妄为了。
众所周知,国内公司注册存在太多的问题。大凡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过业务的人都有这感受,在其周围,大量的注册公司,咨询公司盘踞,我曾经去过杭州的工商注册分局,在竹子林50米的人行道上,一遭走下来,我便“被接受”了大约一盒的形形色色的名片了。他们的操作流程大都如此:先由注册公司、咨询公司将所城的注册资金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资本金账户,再由他们的合作盟友--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其间,公司的公章、私章都由公司的人保存,所以不存在资金的风险问题。待营业执照设立之后,再由他们把资金转出。不过这之间要收到几千到几万的费用不等。
这种方式其实是钻了空子。只要资金实际到位,注册会计师在向银行函证时,银行出具了资金确认的询证回函。注册会计师便可以据以出具验资报告。而对于之后其是否将资金转走,却不是注册会计师能控制的了。由此,上述代垫验资业务应运而生。
这种虚假出资的行为大大损害了公司合法债权人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经济秩序。该如何控制这一点呢?就个人的观点而言,资金的进出都是有轨迹的。既然验资的注册会计师只能控制验资时点的风险,那么是否可以要求新成立的公司都要进行年度审计?而在其成立后的前几年内,接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首要关注的是该公司有没有抽逃注册资金,该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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