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有几万元,却开办注册100万元的公司;刚刚验资成功的100万元注册资本,没过几天又悄悄汇进别的账户…… 近期,晋安区工商局连续查办了3起重大虚报注册资本案,对3家涉案企业福州合某贸易有限公司、福州昌某传媒有限公司、福州安某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万元、5万元、0.5万元罚款。
去年4月,张某和蒋某拟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福州合某贸易有限公司。张某到注册大厅咨询办理营业执照时,有个叫“小王”的人主动与他联系,表示要帮他办理手续。双方谈妥价格,即把当事人营业执照“包办”好后,张某支付1.8万元。
去年4月初,“小王”替当事的两名股东垫付了60万元和40万元,于2009年4月13日存入银行账户,4月23日,张某在确定公司成立后,当天就将钱归还“小王”,又另付1.8万元当酬劳。
今年9月,晋安区工商局责令张某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其他类似的2起虚报注册资本行为也受到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