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消费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消法》规定的五条途径得以畅通解决。在今后的几年里,杭州市消保委将推进以消保委调解为主、其他途径并举的社会化解决模式,积极促进消费和解、消费仲裁和消费诉讼等其他途径的发展和完善,加强消费教育,强化舆论监督。”
近年来,我市工商和消保组织一直在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模式的创新,也从中发现了许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正如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杨渌逸在研讨会上所提到的,“行业惯例”成为许多服务业侵权的托词,《消法》15年未作修改以致缺位、滞后等,这些问题都对消费模式的转型升级造成了阻碍。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奚素勤提出,一定要对我市的消费维权体系进行大力度的调整和创新,他还提出了几项可行性颇强的建议来推进新模式的定型:“对于消协部门来说,解决编制、落实经费都是需要着手去做的工作。还要逐步开展志愿者的聘任,如面向一些退休的行政执法、司法人员等,支持民间建立各类消费者组织并联络引导开展维权活动。12315这路投诉热线也需要进行分流,部分投诉将直接交办至消协或仲裁部门。另外,要借鉴当今法治先行国家流行的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开设消费争议仲裁庭。同时,创设消费诉讼援助金,对因经营者无理而使调解无法达成的消费纠纷,应引导并支持消费者走司法性救济的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