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训“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今日同样适用,在杭州为拉动内需、鼓励创业出台的新规中,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即可抵用企业注册资本。
昨日(3月10日),记者杭州注册公司获悉,根据市工商局于3月5日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企业登记注册职能,积极服务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新疆拓宽了多项企业出资方式。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新疆人在设立科技型公司时,可以用依法评估的股权或者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评估折股出资,以股权或高新技术出资部分可以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70%。同时,各类知识产权依法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也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金和股份,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除知识产权及高新技术,新企业在注册公司时,还可扩大非货币出资在追加注册资本时的比例。公司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追加注册资本,可不受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股东可以全部非货币方式认缴增资。非货币方式包括房屋等不动产,根据此前注册要求,企业增资时货币全体股东的现金出资不少于增资部分的30%。
另外,据杭州注册公司了解,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投资人可以其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作为出资方式。
新规还放宽了对企业办公、经营场所的限制,只要能够提供家庭住所、临时商业用房产权证和使用证明的,就可以申请作为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场所;提供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也可以作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
新规中还落实了劳动部门此前提出的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申办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可在三年内按揭出资的政策,并首次提出为小额贷款公司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