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形成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和谐创业”杭州模式,2009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杭州市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试点城市。如今,杭州又决定率先打造成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昨天,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创建工作,部署创建任务。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何关新、陈小平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到2010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5%;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新增私营企业8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国前列;确保到2010年底,完成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王金财指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中央有要求,杭州有基础,群众有愿望,这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是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关键环节。
王金财强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必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突出重点地区,把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充分就业城区(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分类指导,提高创业层次,以创业带动就业,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带来的实惠。要突出重点人群,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失地失房农民、“新杭州人”四类人员,根据各自不同特点,落实不同政策。要突出重点内容,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能力,围绕打造“和谐创业”模式,着力破解“资金难、场地难和能力缺、服务缺”等瓶颈问题。
王金财强调,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整体推进、形成合力。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要全民动员、营造氛围,要加大投入、确保实效,为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