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库、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联合监管机制,萧山分局与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在企业法人代表人登记管理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征信与惩戒机制的工作意见》两份文件,从制度层面保障法定代表人信用联合监管工作的开展。
根据两份《意见》内容,各方将依托政府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应用。该局将根据区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人名单录入到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库,执行任职限制规定;对已经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令变更登记。同时针对法院“执行难”问题,根据《意见》规定,该局将对被执行人在法定代表人和公司高管任职、股东变更、工商荣誉获得等方面予以限制或准入禁止。
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继续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有力推动法定代表人联合监管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