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分局根据《通知》精神积极作为,在第一时间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截至3月底,共计免征小型微型企业684家次,免征各类注册登记费245948元。
一是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操作流程。组织全员学习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局要求调整岗位职责,协调相关人员做好工作的无缝衔接;发布电子公告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解释免征小微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费相关情况;借助协同办公系统将内容与要求落实到各新城分局、工商所注册窗口的每个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确保政策正确执行。
二是及时梳理免征情况,多种形式宣传告知。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梳理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情况,做好退费工作部门协调,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修订收费项目公示内容,将小微企业免征行业、免征项目、注册资本要求、免征依据、免征起止时间等内容详细罗列,并通过公示、窗口面对面方式、部门门户网站通告、中介机构对外宣传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告知,最大限度告知广大小微企业。
三是细致做好审核工作,专人专报统计反馈。按照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原则核定免征企业的要求,对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上的受理免征意见、审核免征意见进行统一规定,避免因审核人员不同而造成免行政审核意见签署混乱,引起歧义,认真细致地做好免征企业审核工作;做好免征统计及反馈工作,科所设立专人联络、专人上报制度,在颁发营业执照的同时,将免征企业情况登记到《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注册登记费台账》上,并由该局专人汇总后报送上级部门;做好实施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收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