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通江县工商局接到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称诺江镇李某经营的建材门市在销售假冒“中财”注册商标的塑钢型材。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与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打假人员前往调查。
经查,李某门市及库房内存放的塑钢型材是从成都以9500元/吨的价格购进,库房内还存有重量约1吨的24根外框、144根扇料。经询问得知,县城某商住小区在建楼正在使用这些型材对外窗进行加工安装。经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初步鉴定,李某销售的“中财”牌塑钢型材属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为此,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李某经营门市及库房内未出售的假冒“中财”牌塑钢型材。
目前,通江县工商局将该批塑钢型材抽样送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进一步鉴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